是次項目由一列十四幢的建築群組成,街道號碼由600至626號,樓高三至六層,主要由磚牆、石屎或木材搭建而成。當中十幢騎樓式建築 (即唐樓,樓高三至四層) 建於1920-1926年,被香港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為二級歷史建築;另四幢(樓高六層)則建於戰後1963-1964年,為鋼筋混凝土建築。
騎樓式建築由雙層紅磚為主結構牆,樓板及樓梯由早期的鋼筋混凝土建成。伸延出行人路的騎樓部分是由本地開採的花崗岩(麻石)石柱支撐。其外牆原本亦為紅磚,但在過去多年,各幢外牆已被當時的居民重複翻新及髹上不同顏色,所以在保育外牆時,亦刻意保留了外牆不一致的顏色,以呈現這種非統一和偶然性的特色。